概况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概况 >> 制度体系 >> 正文

中国煤炭科技博物馆 报告厅使用管理办法(修订)

来源: 作者:编辑:时间:2021-06-07点击数:

为强化文化阵地建设,维护安全、文明、有序的场馆环境,加强博物馆场地管理,更好地服务学校教育教学、学术科研、文化交流等工作,结合本馆实际,特对“文博大讲堂”报告厅的管理使用作如下规定:

一、使用范围

1.经学校批准举办的校内教育教学、学术科研等活动;

2.经学校审批同意后的涉及校外人员的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等活动;

3.校内外文化交流和展示活动;

4.其他与学校文化建设相关的仪式、会议、接待等活动。

二、使用条件

1.原则上只接受由校内相关部门单位举办的活动;

2.报告厅举办活动时参与总人数不多于120人(观众不多于100人);

3.涉及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等活动须经校党委宣传部审批同意。

三、办理程序

1.借用方应办理申请审批手续,提前3个工作日,向本馆办公室(博物馆301室)提交《报告厅使用申请表》,并作出相关使用承诺。

2.办公室根据报告厅已有安排情况进行核实,并报馆领导审批。经审批同意后,协调设备管理员进行相应设备的准备和调试。

3.根据相关安保工作预案,明确馆内展厅、藏品库、出入口等安保事宜,确保安保设施有效、安全工作保障到位。

4.活动结束后,设备管理员应及时会同借用方对现场进行物品进行点验,确保设备、设施、器材、现场环境等无损毁。如发生损毁,应及时进行现场事实确认,做好使用记录,并明确责任人、赔偿方式和金额等。

四、使用要求

1.按照“谁使用,谁负责;谁举办、谁监管”的原则,使用报告厅的单位自行安排会务。未经博物馆同意,不得在馆内张贴海报、横幅、标语、广告等。

2.使用单位对活动安全和活动内容负责,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,切实维护活动秩序,并配合博物馆做好相关检查工作。

3.已审批的各类活动如与学校重要活动冲突,应服从学校统筹安排。

4.各部门需提前布置会场的,务必在办理手续时说明,原则上不得占用非工作时间;活动开始前30分钟报告厅开门,同时开放音响及其他设备。

5.场地活动结束后,借用方应协助报告厅管理人员将设备设施归位,填写使用记录,与报告厅管理员进行交接。报告厅管理员要督促物业管理人员认真检查,切断电源,关窗锁门。

6.报告厅管理员要督促物业管理人员定期检修设备,检查电源、电灯、门、窗、桌椅等,消除安全隐患,发现问题及时汇报、认真处理。

五、本办法由博物馆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六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。


中国煤炭科技博物馆

2020年10月10日

关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