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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愿者章程

来源: 作者:编辑:时间:2012-10-08点击数:

一、总则

第一条 志愿者是指基于良知、信念和责任、不为物质报酬、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。

第二条 中国煤炭科技博物馆吸收热爱博物馆事业、志愿推进博物馆事业发展、愿意在博物馆为校内外观众服务的人士为本馆志愿者。

第三条 中国煤炭科技博物馆志愿者(以下简称志愿者)以博物馆为平台,利用自身兴趣和特长服务校内外师生员工及社会观众,以传播博物馆文化和传承社会文明为己任。

第四条 志愿者奉行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准则,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

二、志愿者的条件与招募

第五条 志愿者基本条件:

1、遵纪守法,热心公益,具有奉献精神,愿意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,无偿为校内外公众提供讲解、导览等服务,能够定时、定量地完成博物馆安排的工作。

2、品貌端正、身心健康、普通话发音纯正、吐字清晰,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,热爱博物馆事业,了解博物馆相关知识和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基础知识。

3、年满18周岁,对于讲解、导览等工作抱有热情的本校大学生及相关人员。

4、能够坚持经常参加志愿服务,每周提供至少一次志愿服务,每周服务时间不少于4个小时,月服务时间需满16小时及以上。

第六条 志愿者申请与退出:

1、志愿者申请

1) 报名登记;

2) 符合条件者填写《中国煤炭科技博物馆志愿者申请表》,同时递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、学生证复印件一张,1寸照片一张;

3) 审核和面试;

4) 审核合格者签订《中国煤炭科技博物馆志愿者志愿服务协议》;

5) 接受岗位培训;

6) 通过相应考试考核合格后上岗。

2、志愿者退出:

我馆招募的志愿者服务周期为一年,若无特殊情况,原则上不允许中途退出。对于服务期限满一年或者特殊情况中途退出的志愿者需填写《中国煤炭科技博物馆志愿者退出申请表》,经批准后,交回博物馆颁发的相关证件及物品(胸牌、服装、工作手册等)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,视为自然退出:

1)不能保证志愿服务时间,每月志愿服务出勤率低于12小时;

2)有事不向馆内工作人员请假,无故旷工3次及以上;

3)经常迟到早退、无故请假、频繁调班、服务态度欠佳或出现严重工作失误;

4)对于我馆安排的团体接待讲解任务连续2次不能胜任或者安排的其他任务以种种理由推脱超过3次及以上者。

5)不服从博物馆工作安排,不服从博物馆老师管理,擅自作出决定,经批评教育无效的;

6) 言行与志愿者身份不符,有损博物馆及志愿者形象者;

7)有违反法律的行为,受到执法部门处罚者;

三、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

第七条 志愿者权利

1、免费使用博物馆部分业务书籍及学习资料;

2、优先参加本馆举办的各项活动和培训;

3、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;

4、对改进博物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;

5、免费参观博物馆的各种展览。

第八条 志愿者义务

1、履行志愿者服务承诺,按时到岗参加志愿服务;

2、遵守志愿者及博物馆从业者的职业道德,服务中注意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语,注意礼仪礼节,仪态端庄大方,维护博物馆和志愿者的形象;

3、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;

4、志愿服务期间,有完全负责自身身心健康的义务。

四、志愿者的工作

第九条 参与博物馆组织的大型活动。

第十条 讲解服务:为校内外观众提供参观讲解服务。

第十一条 导览服务:为观众提供参观咨询、引导服务,协助疏导观众、维护展陈、藏品和观众安全。

第十二条 环境服务:维护博物馆观众秩序,劝阻不文明行为,协助保持馆内卫生整洁。

第十三条 展览设计:协助博物馆基本陈列及临时展览的策划及展陈设计。

第十四条 展品修复:协助博物馆展品、标本的修复、复制工作。

第十五条 安全防护:协助博物馆工作人员做好监控系统值班、展厅巡视、发现安全隐患并上报解决。

第十六条 与志愿者工作有关的资料整理、展馆讲解稿修订、新闻稿件写作等文字编辑与处理工作、博物馆网站维护等。

第十七条 其他工作:协助办公室做好博物馆其他工作。

五、志愿者管理

第十八条 本馆原则上每年九月中旬接受志愿者报名、 审核、培训等工作。

第十九条 本馆向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发放《中国煤炭科技博物馆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手册》,如实记录每次服务情况,经确认后,作为服务考核的依据。

第二十条 本馆向志愿者发放志愿者服装,志愿者每次上岗必须穿着工作服,佩戴工作证。志愿者在本馆工作中应发型整齐端庄,不得佩戴造型夸张饰物。注意礼节礼貌,仪态端庄大方,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语。

第二十一条 待人热情有礼、细心解答观众提出的问题,使用礼貌用语。讲解时表情自然,仪态大方,手势利落,位置适当,内容准确,吐字清晰,声音洪亮。主动加强博物馆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,提供服务质量。

第二十二条 注意讲解时与观众交流的互动性,讲解不能偏离史实,不得擅自修改编纂杜撰讲解稿内容。注意尊重各方客人的习俗和礼节,接待外宾时,遵循外交礼仪,不卑不亢,文明服务。不能做出有损学校和本馆声誉、利益的言行。

第二十三条 在本馆从事服务的志愿者必须参加业务培训,掌握博物馆的一般知识以及与博物馆教育相关的一般理论与方法。志愿者接受博物馆的领导,志愿服务时间由博物馆与志愿者协商确定,一般每周服务不少于一次,每周服务时间不少于4小时,每月服务16小时及以上。除特殊情况外,商定的服务时间不予变更。

第二十四条 志愿者服务期间必须按时到岗,自觉履行职责,主动、积极热、情地服务他人。本馆志愿者服务期限一般为一年(时间从录取之日起计算),期满后,由本馆颁发志愿者聘书,对于期满考核优秀的志愿者,经本人申请,获博物馆批准后可延期。

第二十五条 在讲解过程中发现安全、卫生或馆陈列方面的问题要及时通知博物馆值班人员,对于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,要迅速报告馆领导。在观众人数较多,场面拥挤时,要配合博物馆工作人员做好人流的疏导工作,配合处理或报告突发事件,如观众摔倒、碰撞、突发疾病、火灾等。

第二十六条 志愿服务期间自觉接受本馆的指导,并遵守本章程及本馆有关的规章制度。

第二十七条 志愿者考核与评定

为进一步加强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,调动志愿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,总结志愿者工作、树立先进典型,博物馆每学期末对志愿者服务进行考核与评定。

1) 考核:根据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的表现,内容包括:出勤情况,服务表现,讲解水平,业务能力等,通过自我评定与组织评定的方式,进行考核。

2) 评定:博物馆将根据志愿者考核情况,评出两个等级:优秀(占20%),良好。3) 奖励:对于考评优秀的本馆志愿者,博物馆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。

第二十八条 志愿者日常考勤

1、若无特殊安排,志愿者正常上岗时间为每周二至周五下午13:30-17:00,每天值班志愿者要保证准时上岗,按时离岗,不得擅自迟到、早退。

2、志愿者上岗前必须在志愿者日常考勤登记薄上签到;下岗前要求在登记薄上记录当天服务内容。除值班记录外,还应包括到岗时间、离岗时间、周次、值班日期及其他情况备注说明等信息,以作为日后考核评定的依据。

3、志愿者如果某日必须缺席,应该提前一天通知志愿者服务团团长及博物馆值班老师。若没有及时请假,则直接视为旷岗。旷岗超3次及以上者,直接予以劝退。

六、附则

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中国煤炭科技博物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。在履行过程中遇到某条款需要修改或新增的事宜可另行商议,但商议期间不影响原条款执行。

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生效。

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修改和解释权归中国煤炭科技博物馆

中国煤炭科技博物馆

2012年10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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